大佬您好,我想咨询您两个问题
我十一岁时曾接种过全程狂犬疫苗(应为四针法或2-1-1法,中间有一针延迟了一两天才接种),距今已有7-8年,体质较弱,一两个月就会感冒一次。
1.按照严教授对于保护期的看法,我还在相对保护期,轻微暴露不需要再次接种疫苗,请问手和脚上的单处抓伤(无论是否出血)是否都属于轻微暴露?轻微暴露是如何定义的?
2.我今天中午去倒垃圾时好像被流浪猫抓了一下手(有好几个快递盒,挡住视线了),伤口如图,过了二十多分钟洗手会痛发现的,就跟平时洗手一样随便冲了下,未消毒,未做其他处理,有破皮,应该没有出血,或出血量很少被水冲了下就没了,请问是否需要再次接种疫苗?
非常感谢您!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