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说:“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芳香如故。”
卫凌尘却说,若非这么多人都爱玫瑰,玫瑰也不会变得如此艳俗。
心目中的你,正是那伊甸的玫瑰,散发着致命的吸引,那来自上帝的神迹,笼罩你生命的光芒,将我的世界染成蔷薇色。随着时光的漂流,不断变化着花瓣的色泽,或冷冽的白,或深凝的紫,或幽邃的蓝,偶尔亦或妩媚的殷红。
每当身边有人提及你,我便装作对你一无所知,有时此地无银的问上一句白话:“他是谁?唱过或演过什么?”
我苦笑于我过分的傲气与自负,身为一个作者,那种极欲维护自己高深品味的虚荣心。对你的欣赏,会造成他人对我的错觉,正如他们对你。错不在你,在世界。在肤浅的人眼中,你无非是花店中的一支玫瑰,和你身边的海芋,百合,紫罗兰一样,待到奢靡花期,再无留恋。亦或众人注重花色多于花香,亦或是人云亦云,在他们面前说出感觉,让我觉得多么不屑与可耻,最终选择了沉默。
在他们因你欢呼雀跃的时候,坐在众人背后偷偷浅笑。并没有人发现我的异常。
他们永远不懂,我欣赏你,犹如那纯净的天山积雪,犹如一瓶酿造得刚好适度的香槟。你的感性,你的深沉,你那不为人知的遗世独立,成为卫凌尘的灵感之源。
心中存在一个“洛神”,对于作者是一种幸运,一份温馨,一丝窃喜。
犹记得初见,你像是19°C的阳光,不够温暖,却足够明亮,纯净无瑕的明亮,那隐藏在你的冰冷之下,若隐若现的温柔,让人收不回视线。
尔后,正映前言,一次次的惊鸿一瞥,化作每一个沉闷的子夜,从我指间倾泻的奢华篇章。
恍然记起《胭脂扣》中十三少对如花说:“男装,淡妆,浓妆,无妆......你有这么多种样子,我如何看得腻?”
然而,嘴角却是扬起对十三少几分轻蔑的笑意。
你给我的世界,是与尘世喧嚣隔绝的完美。那些温暖纯白的记忆,在你的娓娓絮言中,深深刻进我的灵魂。扶摇一舞,化身情报密使,那种邦德永远给不了我的感觉,难以防御的刺进心房,一切感官随你嫣然一笑。
君不见,人生在世,岂有永恒不变的物事?
此时的我,不再与你对望,岂是不愿,而是不敢。
洛神已逝,洛水湖上,空余残花枯叶,不忍细视,只因心中清明,那一汪秋水,早已被灌注了太多残脂庸粉。
是那个清新的夜晚,不过十秒的回眸,我顿觉心中某个神秘的角落,一瞬间支离与粘腻。
蓝颜未老,风姿依然,而你的眼眸中,终究还是染上了风尘。
为什么?因为什么?
在你身处这个沼泽潭中,你终于还是变了。
倒是依旧的热情与柔和,你公然宣布:“我回来了!”
我该明白,你这次的“回来”,实质却是真正的离去。
你俗艳的笑,在那套机械舞步中,就此泯然于众。我即刻自卫,关掉属于你的一切。不,为什么,现在的你,简直就像在纷杂酒吧中插上十多天的玫瑰,沾染着的是难以净化的酒气烟尘,庸脂俗粉。
莫说品赏,甚至无法用来沐浴。
某天,看着你上传的画报,我忍不住敲下生气的回复:“哼,还真像个舞男。”
然而,看着那成千上万的支持与赞赏飞卷而来,将你重重包围,终究,还是忍住了。
难以言喻,是痛心亦或无奈。敬明曾问,心疼和心痛,有无分别?
就让我来作答:当两者对你混合双打,你就会变得不再有感觉。
灵感依旧,是因为从前的你,那个永远活在卫凌尘钢笔之中的,那个与世隔绝,清然出众的檀郎。
至此,很自然的,你同沈玉驰君,彻底分裂。
此时,我依然看你的文字,倾听你的絮语,同你交流。只要我刻意不点开那些带着华丽外衣的宣传照。
对你说话,依然险些叫你哥哥,对屏赶稿,依然忍不住多次将对战中的绝美主角错写成你的名字。然而,仅此而已。
我懂得。
虽然,对你永远道不出再见。
——卫凌尘 2010年10月23日
卫凌尘却说,若非这么多人都爱玫瑰,玫瑰也不会变得如此艳俗。
心目中的你,正是那伊甸的玫瑰,散发着致命的吸引,那来自上帝的神迹,笼罩你生命的光芒,将我的世界染成蔷薇色。随着时光的漂流,不断变化着花瓣的色泽,或冷冽的白,或深凝的紫,或幽邃的蓝,偶尔亦或妩媚的殷红。
每当身边有人提及你,我便装作对你一无所知,有时此地无银的问上一句白话:“他是谁?唱过或演过什么?”
我苦笑于我过分的傲气与自负,身为一个作者,那种极欲维护自己高深品味的虚荣心。对你的欣赏,会造成他人对我的错觉,正如他们对你。错不在你,在世界。在肤浅的人眼中,你无非是花店中的一支玫瑰,和你身边的海芋,百合,紫罗兰一样,待到奢靡花期,再无留恋。亦或众人注重花色多于花香,亦或是人云亦云,在他们面前说出感觉,让我觉得多么不屑与可耻,最终选择了沉默。
在他们因你欢呼雀跃的时候,坐在众人背后偷偷浅笑。并没有人发现我的异常。
他们永远不懂,我欣赏你,犹如那纯净的天山积雪,犹如一瓶酿造得刚好适度的香槟。你的感性,你的深沉,你那不为人知的遗世独立,成为卫凌尘的灵感之源。
心中存在一个“洛神”,对于作者是一种幸运,一份温馨,一丝窃喜。
犹记得初见,你像是19°C的阳光,不够温暖,却足够明亮,纯净无瑕的明亮,那隐藏在你的冰冷之下,若隐若现的温柔,让人收不回视线。
尔后,正映前言,一次次的惊鸿一瞥,化作每一个沉闷的子夜,从我指间倾泻的奢华篇章。
恍然记起《胭脂扣》中十三少对如花说:“男装,淡妆,浓妆,无妆......你有这么多种样子,我如何看得腻?”
然而,嘴角却是扬起对十三少几分轻蔑的笑意。
你给我的世界,是与尘世喧嚣隔绝的完美。那些温暖纯白的记忆,在你的娓娓絮言中,深深刻进我的灵魂。扶摇一舞,化身情报密使,那种邦德永远给不了我的感觉,难以防御的刺进心房,一切感官随你嫣然一笑。
君不见,人生在世,岂有永恒不变的物事?
此时的我,不再与你对望,岂是不愿,而是不敢。
洛神已逝,洛水湖上,空余残花枯叶,不忍细视,只因心中清明,那一汪秋水,早已被灌注了太多残脂庸粉。
是那个清新的夜晚,不过十秒的回眸,我顿觉心中某个神秘的角落,一瞬间支离与粘腻。
蓝颜未老,风姿依然,而你的眼眸中,终究还是染上了风尘。
为什么?因为什么?
在你身处这个沼泽潭中,你终于还是变了。
倒是依旧的热情与柔和,你公然宣布:“我回来了!”
我该明白,你这次的“回来”,实质却是真正的离去。
你俗艳的笑,在那套机械舞步中,就此泯然于众。我即刻自卫,关掉属于你的一切。不,为什么,现在的你,简直就像在纷杂酒吧中插上十多天的玫瑰,沾染着的是难以净化的酒气烟尘,庸脂俗粉。
莫说品赏,甚至无法用来沐浴。
某天,看着你上传的画报,我忍不住敲下生气的回复:“哼,还真像个舞男。”
然而,看着那成千上万的支持与赞赏飞卷而来,将你重重包围,终究,还是忍住了。
难以言喻,是痛心亦或无奈。敬明曾问,心疼和心痛,有无分别?
就让我来作答:当两者对你混合双打,你就会变得不再有感觉。
灵感依旧,是因为从前的你,那个永远活在卫凌尘钢笔之中的,那个与世隔绝,清然出众的檀郎。
至此,很自然的,你同沈玉驰君,彻底分裂。
此时,我依然看你的文字,倾听你的絮语,同你交流。只要我刻意不点开那些带着华丽外衣的宣传照。
对你说话,依然险些叫你哥哥,对屏赶稿,依然忍不住多次将对战中的绝美主角错写成你的名字。然而,仅此而已。
我懂得。
虽然,对你永远道不出再见。
——卫凌尘 201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