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了这一段廷争,确实经典。杜预确实断章取义。
12八月,戊申‹十九›,葬元皇后‹杨艳›于峻陽陵‹洛阳北›。帝及群臣除喪即吉,博士陳逵議,以為「今時所行,漢帝權制;太子無有國事,自宜終服。」尚書杜預以為「古者天子、諸侯三年之喪,始同齊、斬,謂齊衰、斬衰之服,其始自天子達於庶人,無以異也。
(齊,津夷翻。 既葬除服,諒闇àn以居,心喪終制。 故周公不言高宗服喪三年而云諒闇,此服心喪之文也; 周公作無逸曰:其在高宗作其即位,乃或亮陰三年。 杜預遂引此言以為不服喪之證。 闇,與陰同。 孔安國曰:諒,信也; 陰,默也。 )
叔向不譏景王除喪,而譏其宴樂已早,明既葬應除,而違諒闇之節也。
(左傳:晉荀躒luò如周葬穆后,既葬,除喪,以文伯宴。 叔向曰:「王其不終乎! 吾聞之,所樂必卒焉。 今王樂憂,若卒以憂,不可謂終。 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於是乎以喪賓宴,樂憂甚矣。 三年之喪,雖貴遂服,禮也。 王雖弗遂,宴樂以早,亦非禮也。」樂,音洛。 子【章:甲十一行本「子」上有「君」字; 乙十一行本同; 孔本同; 張校同。 】)
之於禮,存諸內而已;禮非玉帛之謂,
(論語:孔子曰:「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
喪豈衰麻之謂乎!(衰,七回翻;下同。)太子出則撫軍,守則監國,
(左傳:晉大夫里克之言。監,古銜翻。)
不為無事,宜卒哭除衰麻,(卒,子恤翻。)而以諒闇終三年。」帝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