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修仙传吧 关注:2,724,440贴子:60,805,493
  • 44回复贴,共1

动画温天仁VS虚天殿玄骨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温天仁配置:
元婴级神识
玄冰锥 青铜古盾 紫云幡 天阳鎏金针
六极真魔功
八门金光镜
玄骨配置:
元婴级神识
金雷竹小箭 骷髅炼傀 妖冠蛇炼傀
乾蓝冰焰 修罗圣火(可部分操纵)
玄阴诀 玄魂阴火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4-12 16:28回复
    行了 玄骨吊锤 有请下一位反派成为垫子
    金光镜的威力在自于吸取女修 信不信?
    gg 王宇人这个乐色 忙完电视剧 他又回来了
    gg gg 接下来所有剧情迎来史诗级升华
    拭目以待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5-04-12 17:04
    回复
      2025-09-17 02:56:4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原著温天仁脚下不是还有轮子么,还没用还是怎么了。没体现出移速。 不然玄骨根本碰不到温天仁,只能挨打。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04-12 17:58
      回复
        玄骨操纵的冰焰威力拉胯到能被结丹初期韩立的飞剑击退…………可别来碰瓷了
        他双手一下将光球包住,随后高高抬起那个裂口一下又大开了几分,从中间喷射出了大片的蓝色冰焰。
        这些火焰瞬间化为一只五爪冰龙,晶莹透彻,浑身泛着蓝色寒光,一下就用两只前爪抵住了青色巨剑,并毫不客气地喷出蓝色吐息,狠狠击在了剑体之上。
        巨剑只是挨了几下就就光华黯然了下来,并隐隐有晶莹冰霜出现在了表面上,剑体飞动转挪之间更显凝滞迟钝起来。
        “砰”的一下雷声响起,数道淡金色的雷弧出现在了巨剑的表面,狠狠击在了冰龙之上,一下让巨剑摆脱了束缚,并将冰龙击退了丈许远去。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5-04-12 18:15
        收起回复
          现在韩立才明白,受到玄骨控制的乾蓝冰焰,不知是因为玄骨修为不够还是未被真正炼化过的缘故,竟在刚才进攻他时只发挥其真正威能的一小部分。
          若是一开始,这乾蓝冰焰就爆发出如此恐怖的威力,玄骨根本不必融合什么修罗圣火,就足以灭他数次有余了。如此说来,那想必更加厉害地修罗圣火也不可能只是那么一点威力才是,肯定未曾露出其真正威力的十之一二啊!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5-04-12 18:18
          收起回复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25-04-12 19:51
            收起回复
              以后的动漫播完:
              火龙童子和玄骨谁强?
              天恨老怪和玄骨谁强?
              魏无涯和玄骨谁强?
              血焰和玄骨谁强?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5-04-13 12:07
              收起回复


                IP属地:韩国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25-04-14 08:20
                回复
                  2025-09-17 02:50:4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IP属地:韩国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25-04-14 08:20
                  回复


                    IP属地:韩国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25-04-14 08:20
                    回复


                      IP属地:韩国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25-04-14 08:20
                      回复
                        结丹后期韩立打玄骨不要太简单,要知道虚天殿韩立的法力量还不到打温天仁时期韩立的四分之一,仅仅是突破中期法力就增加了一倍,初期韩立都没法一次用那么多青竹蜂云剑,威力小很多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5-04-14 11: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