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笑川吧 关注:7,102,394贴子:207,45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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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案件的一点想法,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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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还在和朋友讨论这个案件,最后我们认为最大的问题实际不是判决,而是传统社会公识道德与现代社会观念变化的矛盾。
我们先来设想一个情景,有两个人是同性的好朋友。他们/她们之间互相送礼物,互相请客吃饭,双方都认为这是合理的而且不值得一提的小事情。这时有人跳出来,分别告诉双方:为了你好,你得保留两人财物往来记录,毕竟一个“正常人”怎么会无缘无故与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真心相待?所以他/她和你之间的往来一定是有目的。这话听了谁都不好受,但你不能认为这句话是一定错误的,相反从现实来看它是十分合理的。大家之所以会觉得不合理,是因为在和谐有爱的生活与法庭之间还有一层缓冲,即道德共识。大部分时候——尤其是我们国家这种受传统文化影响比较深厚的地方,人际交往时默认大家都有最基本的礼义廉耻观念,可问题是要求一个人有道德,有什么程度的道德法律程序是不管的。
一个人,如果以不犯法为全部行为准则,那无疑是个完完全全的人渣。这样的判断是以千百年来社会不断辩经扯皮所达成的你知我明的规则。但随着传统道德观念的渐渐瓦解,一套新的社会道德共识还没有形成;一个人要做到哪些事情,遵守哪些准则才能被认为是一个值得大家尊重,同情的人的标准好像也已经发生了变化。这个标准不是谁在哪个时间发一篇文章就能决定的,而是要至少一代人的讨论。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少人为自己指定的新道德准则相当难以评价。
当完全按照法律来判断时,一个基础前提是参与事件的所有人都是有能力对自己负责,并且明白事理的人。但目前看来这个想法就和物理学中完全光滑的平面,亦或者完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一样,是一种不太现实的理想状态。每天诸多8U们总能找到一些例子搬到吧里面来,我们没少看认为“猫>狗>人”的二货发表的各种逆天言论。他们知道自己的言论逆天吗?很难说,更有可能是在他们的奇怪观念里面,这就是正确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在我看来伪君子比真小人更恶心,因为其实很多做出来不合理事情的人不是坏,而是蠢。坏人是容易辨别的,蠢人是真的讲不通道理的。
再次回到大同案件本身,确实如同一些8u说的,婚内强奸该判刑,男方也确实对女方有暴力行为,为什么大家还是本能的发现有问题呢?因为法律只能保证下限,而解决不了现在因为观念变化所带来的割裂。所以男方律师给男方母亲想的办法也是从取证程序的不合理之处去上诉,而不是直接攻击判决本身。
包括去年的月半猫,之前去的邯郸未成年人杀人案和更早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真正引起大家讨论的深层次原因不是判决,而是大家发现人们关于道德共识的标准变化了,数千年和光同尘的默契被打破了。而在经历更多月半猫,大同案后才能出现的新的社会共识形成前,旧的社会公德可能会进一步崩塌,伴随着的,也一定是一阵又一阵洪水滔天。
而令我个人最担忧的是,很大一部分群体的个人观念已经太过于离谱了。说的直白一点,不要求所有人都用圣人标准要求自己,但至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十二个词应该去参考参考,想着用投机倒把,栽赃嫁祸的方法创收在任何时代都是遭唾弃的。这两年,有很多人在劝仍然坚守老观念的朋友看开,因为其他人的观念变化的影响逼着越来越多人不得不怀着恶意去揣测别人,大同案件再次告诉我们,时代观念的变化,不是一两个人造成的,更不是几个人就可以解决的。无论自己做什么,别人怎么评价只有别人清楚,后人怎么看我们,只有后人知道。
仅代表lz一点个人思考,欢迎大家讨论,无论是指出lz的问题还是发表自己的见解。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4-16 16:17回复
    单鸡贴吧?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5-04-1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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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31 13: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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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不是传统道德与现代法律 而是口供断案


      IP属地:天津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5-04-17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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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订婚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5-04-1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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