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上海吧发这个帖子,就是因为我们那里外国人极少。也许上海的外国人人多,这样的事遇到的也多。我岳母是外籍老人,1952年来到中国工作。今年九十周岁。他有“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和1979年版我国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户口簿”。目前在中国,她正常享受企业退休金和医保。今年初,在给她办理老年人高龄补贴的时候,我们这主管部门认定,并给我出具了不予办理书面通知。通知告知我,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高龄补贴仅限于中国公民。外国人不能享受此项福利待遇。但是,有关高龄补贴的专项通知,只强调具有本市户籍和九十周岁,没有其他排除条件规定,也没有特定“公民”条件,应该就是自然人。希望万能的贴吧里,能遇到懂政策的老师,给予帮助为盼!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