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案件笑料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赣刑申74号案件,可真是让人捧腹大笑。原来,立案和审判竟是“一门双职”,都由立案一庭负责,承办人更是独步江湖的曾光大大。这不禁让人想起那句老话:一个人的乐队,热闹是热闹,就是有点乱。



立审不分喜剧多,这可真是“一箭双雕”啊!既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五条立审分离原则,又违反了第六条立案庭法官并不具备审理案件的资格的规定。尽管本案为刑事案件,但“立审分离”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核心原则,贯穿于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全过程。这就像是一场足球比赛,前锋跑去守门,后卫跑去射门,结果自然是一场“闹剧”。



法官释疑电话秀,曾光法官在电话中释疑时,有谈到协议伪造签名和没政策依据支持计算征地与拆房补偿款。这可真是“一语双关”,既解释了案件疑点,又让人疑惑不解。更妙的是,他多次竟不谈细节不纠细节,仿佛在告诉我们:细节太多,怕你消化不良。
核心原则被“穿越”,我国司法制度的核心原则“立审分离”,在这起案件中仿佛被“穿越”到了另一个时空。原本应该界限分明的立案和审判,硬是被揉在一起,让人哭笑不得。

细节避谈成常态,曾光法官在电话中避谈细节,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都说细节决定成败,可曾光竟然不谈细节,请问你这是成还是败?这不禁让人猜想,是不是在江西省高院某些法官眼中,细节就是“魔鬼”,能避则避,以免惹火烧身。所以,这明显就是故意偏袒一方的行为。
司法“创新”笑掉大牙,这起案件中的“创新”之处,真是让人笑掉大牙。立案和审判合二为一,曾光法官电话释疑,细节避谈,这一切都让人感叹:司法“创新”,真是无处不在!
总之,江西省高院这起案件可谓是“喜剧情”十足,让我们在欢笑之余,也不禁思考:司法制度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立审不分喜剧多,这可真是“一箭双雕”啊!既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五条立审分离原则,又违反了第六条立案庭法官并不具备审理案件的资格的规定。尽管本案为刑事案件,但“立审分离”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核心原则,贯穿于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全过程。这就像是一场足球比赛,前锋跑去守门,后卫跑去射门,结果自然是一场“闹剧”。



法官释疑电话秀,曾光法官在电话中释疑时,有谈到协议伪造签名和没政策依据支持计算征地与拆房补偿款。这可真是“一语双关”,既解释了案件疑点,又让人疑惑不解。更妙的是,他多次竟不谈细节不纠细节,仿佛在告诉我们:细节太多,怕你消化不良。
核心原则被“穿越”,我国司法制度的核心原则“立审分离”,在这起案件中仿佛被“穿越”到了另一个时空。原本应该界限分明的立案和审判,硬是被揉在一起,让人哭笑不得。

细节避谈成常态,曾光法官在电话中避谈细节,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都说细节决定成败,可曾光竟然不谈细节,请问你这是成还是败?这不禁让人猜想,是不是在江西省高院某些法官眼中,细节就是“魔鬼”,能避则避,以免惹火烧身。所以,这明显就是故意偏袒一方的行为。
司法“创新”笑掉大牙,这起案件中的“创新”之处,真是让人笑掉大牙。立案和审判合二为一,曾光法官电话释疑,细节避谈,这一切都让人感叹:司法“创新”,真是无处不在!
总之,江西省高院这起案件可谓是“喜剧情”十足,让我们在欢笑之余,也不禁思考:司法制度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