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新唐书·渤海传》中,没有关于渤海国有水利灌溉设施的明确记载,但书中在记载渤海国行政机构上,有“信部、水部卿、大农寺、司藏寺”等机构的设置。大钦茂时期,全面学习唐朝的典章制度,由此可以推测渤海国的“信部”相当于唐朝的工部,工部主要的职责是管理天下水利、屯田、山泽等。其中,在“信部”之下设置了“水部”司。该司的责任重大,“掌津济、船舻、渠梁、堤堰、沟洫、渔捕、运漕、碾硙之事”。就是管理全国河渠的开通、农业的灌溉、水利工程的修建等一些事务。水利灌溉工程的出现,弥补了种植水稻供水不足的缺陷,对渤海国农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仅凭史书的推测,认为在渤海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水利灌溉工程,是难以让人信服的。但在 1986 年秋,宁安县文物管理所在“渤海上京遗址西北郊一带,即今之渤海镇自流灌渠道上段,自阿卜水输泵电站北之分水提起,到上京外城西北垣止的 2.5 公里范围内,发现了一条古代的渠道,而且还发现了与之相配套的工程------分水堤和退水沟。”[29]考古学者经过访问当地的老人得知,该渠道虽不知道是什么时期的人留下来的,但可以确定的是在前清时期之前就已经出现了。东北地区近代水稻种植最早开始于清末民初,是由朝鲜移民传入的。而民国时期的王世選修的《宁安县志》中,曾有“近今宁古塔始有种水稻者”的记载。由此可知,这条水渠不是随着近代水稻的种植而修建的。根据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可以判断出,在渤海国灭亡后直到朝鲜移民迁入东北地区之前,这期间没有任何的人在该地种植过水稻。所以,据宁安县水利局调查,认为在宁安县渤海镇附近所发现的古渠道是当时渤海人修建的。这也证明在今天的忽汗水(牡丹江)中游一带,渤海人不仅大面积的种植了水稻,还修建了水利灌溉工程。渤海人已经懂得了利用江河之水来灌溉农田,说明渤海国时期,当地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