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继续对2025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现将20235届查重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系统与操作流程
学校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网址: 网页链接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1.学生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提交论文,分答辩稿和归档稿两个稿件,分别有1次检测机会,答辩稿、归档稿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3日—6月19日,具体时间节点要求由指导教师决定,由指导教师统一审核、提交检测。
2.为防止学生账号被盗,本次采取指导教师界面统一对指导学生的论文进行审核,提交检测,检测结果学生和老师、管理员界面同时可查,详见指导教师操作说明。
3.学院账号可以查看学生论文检测结果,也可以作为学院抽查使用。
4.学校抽检。学校根据学生自检情况按比例进行抽检。不符合答辩要求的返回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检直至合格,方能答辩。
三、检测标准
参与检测的2025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学校总体要求重复比率不得高于30%,申优论文重复比率不得高于20%,各院部请参照本学院(部)具体标准,重复比率值不得高于30%。对检测未达到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应联系指导教师和学生再次进行指导和修改,并进行复检,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须制定《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细则》,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检测方式、时间安排、合格标准、不合格论文处理办法、异议处理程序等。
2.《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中总相似比低于学院(系)规定的合格标准的,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3.请各学院(部)合理安排好时间,提前动员、告知学生,并做好毕业论文检测的指导与培训工作。

教务处
2025年5月20日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继续对2025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现将20235届查重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系统与操作流程
学校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网址: 网页链接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1.学生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提交论文,分答辩稿和归档稿两个稿件,分别有1次检测机会,答辩稿、归档稿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3日—6月19日,具体时间节点要求由指导教师决定,由指导教师统一审核、提交检测。
2.为防止学生账号被盗,本次采取指导教师界面统一对指导学生的论文进行审核,提交检测,检测结果学生和老师、管理员界面同时可查,详见指导教师操作说明。
3.学院账号可以查看学生论文检测结果,也可以作为学院抽查使用。
4.学校抽检。学校根据学生自检情况按比例进行抽检。不符合答辩要求的返回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检直至合格,方能答辩。
三、检测标准
参与检测的2025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学校总体要求重复比率不得高于30%,申优论文重复比率不得高于20%,各院部请参照本学院(部)具体标准,重复比率值不得高于30%。对检测未达到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应联系指导教师和学生再次进行指导和修改,并进行复检,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须制定《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细则》,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检测方式、时间安排、合格标准、不合格论文处理办法、异议处理程序等。
2.《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中总相似比低于学院(系)规定的合格标准的,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3.请各学院(部)合理安排好时间,提前动员、告知学生,并做好毕业论文检测的指导与培训工作。

教务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