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内普吧 关注:61,320贴子:1,614,796
  • 11回复贴,共1

【证明】斯内普唯一杀过的人是邓布利多!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发这个帖子是因为,今天我无聊,跑到哈吧去看帖,结果发现很多人居然说斯内普当食死徒的时候杀过人。盖因我以前也常看到这种观点,实在觉得很有必要发个贴以正视听。这不是洗白抹黑的问题,而是我们评价人物,认识世界的标准问题.那就是,凡事要摆事实,讲证据,而不是靠着同人文和自己的脑补。


1楼2011-10-07 03:39回复
    哈吧的观点有:
    食死徒怎么可能没杀过人,那他的战斗经验是怎么来的?
    斯内普肯定手不干净,食死徒怎么可能不杀人而且他还当了好几年,也从没有人说他手干净过
    .........杀人这一点倒是肯定的,若教授没杀过人反而太诡异了


    2楼2011-10-07 03:43
    回复
      2025-09-03 04:21: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的观点,斯内普当食死徒时没有杀过人。他唯一杀过的人是邓布利多。
      证据:
      1.邓布利多要求斯内普杀了自己,因为他不愿意因为他的缘故把德拉科的灵魂弄得四分五裂。
      “那么我的灵魂呢,邓布利多?我的呢?”
      如果斯内普以前杀过人,这时还会在乎灵魂的完整性吗?
      2.斯内普是谁?伏地魔派到邓布利多身边的卧底。霍格沃兹不是水泊梁山,不需要投名状,邓布利多也不是黑帮老大,斯内普手上不干净他能接收斯内普来做老师?
      伏地魔再傻,也不会派个有案底的人去做卧底。邓布利多再宽容,也不会允许杀人犯在霍格沃兹当老师。斯内普要是手上不干净,他怎么去完成伏地魔交给他的卧底任务?
      


      3楼2011-10-07 03:50
      收起回复
        以下是网友@狸狌的观点,我从哈吧转过来的:
        斯内普是食死徒,废话。
        食死徒=杀人,不一定。
        说一个食死徒没杀过人就是洗白?
        凭空妄想,不论洗白还是抹黑不过是一体两面,本质是一样的。
        勇气君说狸狌=理性,
        好吧,勇气君,你赢了。
        既然是讨论,当然要有依据,依据从哪儿来呢?当然是原著。
        不是应该或不应该,更不是我觉得或我不觉得。
        1、最明显也最直接的一点。邓布利多要求斯内普答应杀死自己的时候,老邓说德拉科的灵魂还没有被完全糟蹋,斯内普说,那我的灵魂呢?
        2、哈利在冥想盆里看老邓的记忆,卡卡洛夫指证斯内普是食死徒,他只是指证他是食死徒。并没有说他杀过什么人,如果斯内普杀过,卡卡洛夫是不会不说出来以加强他证词的可靠性的。
        相对的,邓布利多保了斯内普。如果斯内普杀过人,或者用不可饶恕咒伤害过什么人,就算他是邓布利多的间谍,以邓布利多的公正和威森加摩首席巫师的身份,他一定会让斯内普受审,而不是直接保他。
        3、这一点让我最终认定斯内普没有杀过人。

        一想他是怎么偷听到寓言的。他受伏地魔之命去应聘教职。伏地魔曾经想到霍格沃兹教书,可以直接的在学校中招兵买马,或是清除麻种。虽然他没有如愿,但他没
        放弃这种方式。他派了斯内普去,而斯内普能够有资格应聘教职除了他的确有高超的魔法水平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他案底清白。伏地魔再傻,也不会傻到派个杀人
        犯去潜入霍格沃兹做教师,因为根本没有可能。而斯内普能在霍格沃兹做这么多年的教师,做一个院长,也就直接证明他不可能是杀人犯。
        所以斯内普唯一杀过的人就是邓布利多。
        关于这一点,无端杀人在西方人,在基督教国家看来是不可饶恕的,最极端的罪恶,不管你是夺取别人的性命还是你自己的。
        罪犯,或恶徒也不只杀人这一种。
        在凤凰社里是这么说的?谁谁谁杀了某某夫妇,谁谁谁和谁谁谁逼疯了某某夫妇。一笔一笔,记得清清楚楚。
        如果斯内普杀过他们中的某个,怎么可能跟他们在一张桌子上开会。
        一个狼人或半巨人在学校任职都能引起家长的渲染大波,那还只是有潜在危险。一个杀人犯,根本就没有做教师的资格。


        4楼2011-10-07 03:52
        回复
          不太明白你的意思。哈吧那个帖子是4楼那个网友发的。


          6楼2011-10-07 05:05
          回复
            PS我的观点:
            其实这还牵涉到大家怎么看食死徒这个组织。在我看来,这就是个政治组织,有人专门搞情报,有人专门做卧底,有人专门搞联络,有人专门干脏活,有人专门搞渗透。。。这不是纽约黑帮。不是人人天天都打打杀杀,动不动就去搞血腥灭门。所以我觉得有的食死徒没杀过人根本就不奇怪。


            20楼2011-10-08 22:48
            回复
              汗。。。


              22楼2011-10-09 10:40
              回复
                恩恩。就连哈利也反对对老鼠动私刑,而是要把他交给摄魂怪。不得不说,哈利这孩子是还是很善良的。


                26楼2011-10-09 11:34
                回复
                  2025-09-03 04:15: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见我20楼回复。


                  30楼2011-10-09 11:59
                  回复
                    并且,我不认为第一次交锋双方有什么战争意义上的正面对决,双方也不是旗鼓相当。(你也说了这是你的想象)。书上是有证据的,详见凤凰社:
                    双方力量上的:
                    “莫丽,够了。”卢平果断地说,“这和上次不一样。现在凤凰社的组织更加严密,我们有了一个有利的开端,知道伏地魔打算做什么—— ” 韦斯莱夫人一听见那个名字,惊恐地发出了一声尖叫。
                    “哦,莫丽,勇敢点儿,现在你应该习惯听到他的名字了—— 听着,我没法保证不会有人受到伤害,谁也不可能保证这一点,但我们的情况比上次好得多。你那时候不在凤凰社里,你不明白。上次食死徒的人数是我们的二十倍,他们是把我们一个一个地干掉的??”
                    所有人一开始都认清楚伏地魔的真面目了吗?
                    “不,不是,可是相信我,他们认为伏地魔的主张是正确的,他们都赞成维护巫师血统的纯正,摆脱麻瓜出身的人,让纯血统的人掌握大权。他们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在伏地魔露出他的真实面孔之前,许多人都认为他对一些事情的主张是正确的??不过,当他们发现他为了获得权势而不择手段时,他们都胆怯、退缩了。但我想我的父母一定认为雷古勒斯一开始就加入其中,算得上一个勇敢的小英雄。”
                    “不要担心珀西,”小天狼星突然说道,“他会回心转意的。伏地魔总有一天会暴露他的真面目,到那个时候,整个魔法部都会请求我们原谅他们。而我还不知道会不会接受他们的道歉呢。”他又尖刻地添上最后一句。
                    (话说我看到这就觉得很可笑,帕西回心转意可以被原谅,就因为他是韦斯莱家的儿子,格兰芬多的毕业生?)
                    就算是第二次大战,也不是人人都上战场的:
                    “……主人,他们的抵抗正在瓦解——”
                    “——这里面并没有你的功劳,”伏地魔用他高亢、清晰的声音说,“西弗勒斯,你虽然是个高明的巫师,但我认为你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用了。我们还差一点就要成功了……还差一点。”


                    31楼2011-10-09 13:05
                    回复
                      无论谁第一次杀人都会有肌体反应(心学案例证明的,我也没杀过…),他杀邓布利多没有一点不良反应不算、之后还要立刻照顾小龙组织撤逃,缓口气的时间都没有。
                      无论原著还是电影他的avada都用的娴熟,这一系列没有实践过多大的心理建设都是没用的。
                      一个人有没有不良反应,只有他本人知道的最清楚,你我都没看见并不代表他没有。
                      斯内普有一年的时间去考虑,准备这件事,作为一个沉着冷静的大脑封闭术大师,我觉得他完全有可能做到封闭自己真实的情感。


                      32楼2011-10-09 13:15
                      回复
                        当然可以,很荣幸。只是大家讨论而已,我没有版权。:)


                        36楼2011-10-09 16: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