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雪阳继续往下看,[很早以前,这个很早到底有多早,我也记不清了,那个时候我很喜欢一个人,男人。对,我也是男人。两个男人要看对眼,那就跟蚂蚁搬西瓜差不多。不过要是有个好心人帮蚂蚁把西瓜搬回窝,那自然再好不过了。这个好心人在现实生活中称之为“媒婆”。
我自然是那个蚂蚁,那人是西瓜,胖子,就是那个好心人。每个故事中都有个胖子(向《那些年》致敬!同时…远哥我对不起你…TAT)。胖子其实不怎么胖,肯定是微胖界最帅的!只是我这不是微胖界,是帅哥界,所以他只能算帅哥界的胖子。胖子是那人…不能把人家一直叫‘那人’,多不礼貌!以下称之为小哥(我写的真不是盗墓笔记…><)。胖子是小哥同班同学,铁哥们儿,死党,闺蜜,**…不知道算不算得上。而我,只是因为无意中帮了胖子一个小忙,于是便交上了这朋友,暂未发展到无话不谈的地步,但靠得住。胖子得知我那些小心思后,没说什么,当还是要帮我。那家伙真不乍地,想了个贼俗套的剧情。不过我还是用了,听着不乍地但感觉应该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