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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食障碍---你们可以对照一下厌食,贪食,神经性呕吐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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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食障碍
  进食障碍指与心理障碍有关,以进食行为异常为显著特征的一组综合征,主要指神经性厌食,神经性贪食和神经性呕吐。一般不包括拒食、偏食和异嗜癖。 


  神经性厌食(anorexia nervosa)是以病人自己有意地严格限制进食、使体重下降至明显低于正常标准或严重的营养不良,此时仍恐惧发胖或拒绝正常进食为主要特征的一种进食障碍。

  神经性厌食症主要发生于青少年女性。病因学的研究认为该症的发生与下列因素有关:(1)社会文化因素,把女性的身材苗条作为社会时尚,而在某些职业中患病率明显高于普通人群,如芭蕾舞演员,时装模特患病率高于普通人群的4-5倍。(2)家庭心理因素,部分患者以进食行为代表对父母过度控制、过度保护的反抗,或以节食为手段达到对父母的反控制。(3)生物学因素,患者同胞姊妹中患病率比同龄人要高5-6倍,说明可能受家庭环境和遗传的影响。

  神经性厌食临床表现核心是对“肥胖”的强烈恐惧和对体形体重的过度关注。有些患者已经骨瘦如柴仍认为自己胖,这种现象称为体像障碍。最初患者有意限制进食。逐渐发展为不吃,或采取过度运动避免体重增加,或采用进食后诱吐,服泻药或减肥药的方式避免体重增加。体重下降会导致各种生理功能的改变,如皮肤干燥脱发,严重营养不良,甚至死亡。

  神经性厌食诊断标准:
  (1)有意控制进食量,和/或采取过度运动、 诱吐、导泻,服用药物等方法以减轻体重。
  (2)体重明显下降,与标准体重相比减少了15%或以上。Quetelet体重指数计算(BMI=kg(体重)/m2(身高平方) ,正常值20—24)为17.5或更低。
  (3)担心自己发胖,甚至明显消瘦仍认为自己太胖。
  (4)女性月经紊乱或闭经三个月以上,男性性功能低下,青春期前的患者性器官幼稚型。
  (5)不是任何一种躯体疾病所致的体重减轻、节食也不是任何一种精神症状的继发症状。

  神经性贪食是一种以反复发作性暴食及强烈的控制体重的先 观念为特征的综合征。年龄及性别分布类似于神经性厌食,但发病年龄稍晚一些。这些障碍可被视为持续的神经性厌食的延续。与神经性厌食不同的是体重可以是正常的,女性的月经正常。

  诊断标准:
  (1)发作性不可抗拒的进食欲望和行为,短时间内进食大量的食物。每周至少发作两次,持续至少三个月。
  (2)有担心发胖的恐惧心理
  (3)常采取诱吐、导泻、不断禁食等方法,以抵消暴食引起的发胖
  (4)不是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所致的暴食,也不是癫痫,精神分裂症等继发的暴食。

  神经性呕吐又称心因性呕吐,通常在紧张或不快的情绪上发至。

  进食障碍的治疗: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联合应用是临床中常用的方法。至今没有一种公认的特效药物。抗抑郁剂可以改善情绪,促进患者对治疗的合作性。心理治疗和行为纠正是重要的方法。建立规则的进食模式针对对体态、体重和进食的不良想法和态度进行干预和治疗。神经性厌食症其实不是想减轻体重,也许是减掉自卑,减掉自己对自己的不良评价或其它心理需要。




1楼2007-05-27 22:46回复
    Re:进食障碍---
    编码:50.1 神经性厌食 
    分类: (5)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50)进食障碍 
    诊断标准: 是一种多见于青少年女性的进食行为异常,特征为故意限制饮食,使体重降至明显低于正常的标准,为此采取过度运动、引吐、导泻等方法以减轻体重。常有过分担心发胖,甚至已经明显消瘦仍自认为太胖,即使医生进行解释也无效。部分病人可以用胃涨不适,食欲下降等理由,来解释其限制饮食。常有营养不良、代谢和内分泌紊乱,女性可出现闭经,男性可有性功能减退,青春期前的病人性器官呈幼稚型。有的病人可有间歇发作的暴饮暴食。本症并非躯体疾病所致的体重减轻,病人节食也不是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症状。


    2楼2007-05-27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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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9 0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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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诊断标准】

      (1)明显的体重减轻比正常平均体重减轻15%以上,或者Quetelet体重指数为17.5或更低,或在青春期前不能达到所期望的躯体增长标准,并有发育延迟或停止;

      (2)自己故意造成体重减轻,至少有下列1项:①回避“导致发胖的食物”;②自我诱发呕吐;③自我引发排便;④过度运动;⑤服用厌食剂或利尿剂等;

      (3)常可有病理性怕胖:指一种持续存在的异乎寻常地害怕发胖的超价观念,并且病人给自己制订一个过低的体重界限,这个界值远远低于其病前医生认为是适度的或健康的体重;

      (4)常可有下丘脑-垂体-性腺轴的广泛内分泌紊乱。女性表现为闭经(停经至少已3个连续月经周期,但妇女如用激素替代治疗可出现持续阴道出血,最常见的是用避孕药),男性表现为性兴趣丧失或性功能低下。可有生长激素升高,皮质醇浓度上升,外周甲状腺素代谢异常,及胰岛素分泌异常;

      (5)症状至少已3个月;

      (6)可有间歇发作的暴饮暴食(此时只诊断为神经性厌食);

      (7)排除躯体疾病所致的体重减轻(如脑瘤、肠道疾病例如Crohn病或吸收不良综合征等)。

      【说明】

      (1)正常体重期望值可用身高厘米数减105,得正常平均体重公斤数;或用Quetelet体重指数=体重千克数/身高米数的平方进行评估;

      (2)有时厌食症可继发于抑郁症或强迫症,导致诊断困难或在必要时需并列诊断。


      3楼2007-05-27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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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码:50.2 神经性贪食 
        分类: (5)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50)进食障碍 
        诊断标准: 是一种进食障碍,特征为反复发作和不可抗拒的摄食欲望,及暴食行为,病人有担心发胖的恐惧心理,常采取引吐、导泻、禁食等方法以消除暴食引起发胖的极端措施。可与神经性厌食交替出现,两者具有相似的病理心理机制,及性别、年龄分布。多数病人是神经性厌食的延续者,发病年龄较神经性厌食晚。本症并非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所致的暴食,也不是癫痫、精神分裂症等精神障碍继发的暴食。

        【诊断标准】

        (1)存在一种持续的难以控制的进食和渴求食物的优势观念,并且病人屈从于短时间内摄入大量食物的贪食发作;

        (2)至少用下列一种方法抵消食物的发胖作用:①自我诱发呕吐;②滥用泻药;③间歇禁食;④使用厌食剂、甲状腺素类制剂或利尿剂。如果是糖尿病人,可能会放弃胰岛素治疗;

        (3)常有病理性怕胖;

        (4)常有神经性厌食既往史,二者间隔数月至数年不等;

        (5)发作性暴食至少每周2次,持续3个月;

        (6)排除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所致的暴食,及癫痫、精神分裂症等精神障碍继发的暴食。

        【说明】有时本症可继发于抑郁症,导致诊断困难或在必要时需并列诊断。


        4楼2007-05-27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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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有人认为厌食症和贪食症其实是同一种病

          但是上面的诊断标准

          其实说的很清楚了可与神经性厌食交替出现,两者具有相似的病理心理机制,及性别、年龄分布。多数病人是神经性厌食的延续者,发病年龄较神经性厌食晚。

          即便认为2者是同一种病也应该表述为进食障碍神经性厌食症阶段或者神经性贪食症阶段。而不应该说神经性厌食症偶发性贪食,或者贪食症偶发性厌食,这样的表述都不合理。
          因为还有一些贪食症患者其实没有经历过厌食症阶段,所以现在就完全混同2种病,我个人认为不合适
          所以建议还是使用ccmd-3的诊断标准


          5楼2007-05-27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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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第4版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修订版(DSM-Ⅳ-TR)关于进食障碍的诊断标准
            神经性厌食症(Anorexia Nervosa)诊断标准(307.1)
            A.拒绝保持与自身年龄和身高所对应的最低正常体重值(如体重减轻并维持在正常体重值的85%以下;或在发育期体重不能正常增长,低于期望体重值的85%)。
            B.即使体重过低, 仍非常害怕增重或变胖。
            C.不能正确感知自身的体重或体形,自我评价受到体重或体形的过度影响,或否认当前体重过低状态的严重性。
            D.已经月经来潮的女性出现闭经,即至少连续3个月没有月经(如果女性的月经只有在服用激素(如雌激素、避孕药)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就可认为是闭经)。
            亚型:
            ×限制型:在神经性厌食症发作的现阶段,患者没有规律的暴食或清除行为(即自我诱吐或滥用泻药,利尿药或灌肠药)。
            ×暴食/清除型:在神经性厌食症发作的现阶段,患者具有规律的暴食或清除行为(即自我诱吐或滥用泻药,利尿药或灌肠药)。
            神经性贪食症(Bulimia Nervosa)诊断标准(307.51)
            A.反复发作暴食。一次暴食的发作须具有下述两个特征:
            1.在一定时间内(如2小时之内)吃进去远远超过大多数人在相似时间、相似情况下正常食量的食物。
            2.在发作时有一种对进食的失控感(如感到不能停止进食,无法控制吃进去的食物种类或数量)。
            B.为了防止体重增加反复出现不适当的补偿行为,如自我诱吐,滥用导泻药、利尿药、灌肠药或其他药物,禁食,过度运动。
            C.暴食和不适当的补偿行为平均至少1周发作2次,并持续3个月。
            D.自我评价受到体形和体重的过度影响。
            E.这种情况不仅仅限于神经性厌食症发作的期间。
            亚型:
            ×清除型:在神经性贪食症发作的现阶段,患者具有规律的自我诱吐或滥用导泻药、利尿药、灌肠药。
            ×非清除型:在神经性贪食症发作的现阶段,患者具有其他不适当的补偿行为(如禁食或过度运动),但没有规律的自我诱吐或滥用导泻药、利尿药、灌肠药。
            尚未分型的进食障碍(Eating Disorder Not Otherwise Specified)诊断标准(307.50) 
            尚未分型的进食障碍是为不符合神经性厌食症或神经性贪食症诊断标准的一类进食紊乱问题。举例如下:
            1.女性符合其他所有神经性厌食症的诊断标准,但有规律的月经周期。
            2.符合其他所有神经性厌食症的诊断标准,但尽管体重已明显减轻,患者目前的体重仍属于正常范围。
            3.符合其他所有神经性贪食症的诊断标准,但暴食和不适当补偿行为的发作频率少于1周2次或持续时间少于3个月。
            4.正常体重的患者在进食少量食物后出现规律的不适当补偿行为(如吃了2块曲奇后便自我诱吐)。
            5.反复咀嚼并吐掉大量的食物,但从不将这些食物咽下去。
            6.暴食障碍(Binge-eating Disorder):反复发作暴食,但没有神经性贪食症特有的规律性不适当补偿行为。(解释:患者即使在不十分饥饿的情况下,也会迅速失控地进食大量食物而导致身体不舒服。患者可能为了避免尴尬而单独进食,进食后还可能会产生内疚、厌恶或自我嫌弃的感觉。


            6楼2007-05-27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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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食症和神经性贪食症的诊断标准
              暴食症和神经性贪食症的诊断标准 


              A 反复发作的暴食行为。一次暴食的发作具有以下两种特征: 
              (1)在不连续的时间段中(例如在任何两小时期间内),摄入比大多数人在同一期间、同样场合内所能摄入的数量确实多得多的食物。 
              (2)有一种在发作期间难以控制进食行为的感觉(例如,感觉不能停止进食或不能控制吃什么、吃多少)。 

              [COLOR=red]B 暴食发作有以下三种(或更多)特点: 
              (1)比平时进食速度快得多 
              (2)一直吃到感觉撑得难受为止 
              (3)在不感到生理饥饿的情况下进食大量食物 
              (4)独自进食,因为觉得自己吃这么多东西很不好意思 
              (5)感觉讨厌自己,心情沮丧,或吃完之后有强烈罪恶感 [/COLOR] 

              [COLOR=red]C 对于自己的暴食存在明显的痛苦感觉 [/COLOR] 
              (这几点是不是有强烈的感觉呀!) 

              D 在6个月的期间当中,每周平均至少两次出现暴食行为 

              注:确定次数的方法与在神经性贪食症中所使用的方法不同;未来的研究应当明确,确定频度阈值的优先方法是计数发作暴食的日子,还是计数发作暴食的次数。 

              E 暴食行为并不伴随着经常采取不当的补偿行为(如吃泻药、限食、过度体育锻炼)的现象,同时也不是仅仅在神经性厌食症和神经性贪食症的病程中发生。 

              资料2: 神经性贪食症的诊断标准(DSM-III-R) 
              A 重复出现的暴食行为(在一些不连续的短时间内快速消费大量食物) 
              B 在暴食发作期间有一种难以控制饮食行为的感觉 
              C 该患者反复地进行以下活动:自我催吐、使用泻药和利尿药物、严格限制饮食或大量运动,以预防体重增加 
              D 在过去至少三个月中最少出现过两次暴食发作情况。 
              E 对自己的体型和体重一直过分关心。 

              资料3:夜食(夜饮)综合征的诊断标准(780.52-8) 
              A 抱怨不能维持持续睡眠状态。* 
              B 频繁和反复地醒来,然后进食或喝饮料。* 
              C 进食满意的食物或饮料之后有正常的睡意。* 
              D 多导睡眠描记检测证明,睡眠中醒来的次数和期间增加。* 
              E 没有证据表明,所诉症状是由精神病学上或医学上疾病(即低血糖、贪食症等)所造成。 
              F 没有其他睡眠障碍造成维持睡眠的困难。 

              注:如果这种障碍主要特点是夜间进食,则将其分类为夜食综合征;如果主要是夜间喝饮料,则划分为夜饮综合症。 

              *多导睡眠描记图谱特征:主要睡眠期间表现正常,但中途醒来次数增加


              7楼2007-05-27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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