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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迷天下】◆关于越艺社事件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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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为越艺社事件,这里沸沸扬扬。很多人认为我应该就越艺社事件的来龙去脉做一个说明。但我觉得,如果我按照我的原意写出来(不论贴在哪儿),可能会引发更多的争议,而且会牵连到很多已经过去的旧事,连累更多人感到不快;而说出一些违心的话又是我所不愿意的,那么不如什么都不说的好。我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切都会过去,慢慢的大家都会平心静气。
今天一打开电脑,竟然跳出一大堆回复。显然,越艺社的某些网友们(以下简称“社某”)不仅因为我在越艺社的言论愤怒,而且因为我的致歉贴而更加愤怒。我觉得,如果这个时候我不站出来说点什么,可能会将这个话题埋在一些人心里,成为将来更多争议的导火索。我应该站出来做一个清楚明白的声明。


1楼2013-09-09 02:34回复

    关于这一事件,我要声明几点:
    1、 我认为我发言的内容没有错误,包括令社某感到不满的那一段话。我只是阐述了一个基本事实。
    首先,这些言论确实存在。我的总结没有伪造。
    比如贝勒爷的言论在http://tieba.baidu.com/p/2329266426?pn=2#32846656682l
    36楼和46、48楼中的回复,她认为王君安“不爱国”“背信弃义”(58楼)“欠了国家的,就是欠了我们大家的”(62楼)“德行有亏”(62楼)“即然去了。被人家耍了。就愿赌服输。不停的问为什么??有意思吗???还不是为当年的那点破事儿。。都不知道自重。。 ”,
    “现在全好了。。。她70年的。。没几年。。。她就该超龄了。。。 ”(62楼)
    “只要她安心还债。。。不要再去浪费时间。。。钱财和精力申那个根本得不到的梅。。。。就好。。。。 ”(62楼)
    “我觉得私得应该。。。私掉一些人才是公平的。。。 ”(63楼)
    再比如,爱好此道者愿守贫就曾经在http://tieba.baidu.com/p/943910473?pn=12说过:“(王君安在盘妻中的表演,)无论是与其师比,还是同辈演员比,都还差那么一段,有待提高。”(898楼), “王的盘妻,之可圈可点之处,坦率说,那是尹老打下的基础,和王真的没啥大关系。”(937楼)
    试想王君安同辈的演员何其多,不说别的,就芳华当年的同班同学,有多少甚至根本没演过主角,有多少现在已经不演戏了?推广到全国,王君安的同辈演员中,有多少现在连龙套都不跑的?在爱好眼中,王君安跟所有同辈(高水平、低水平、主演的、龙套的)都差了一大截,怎么能算一流的演员?
    同在此楼中,纯心一片表示,爱好对王君安的评价“中肯”,而且进一步说这不是爱好一个人的观点,这是他和他周围凡看过王君安戏的戏迷们共同的观点。(954楼)
    其次,请注意我说的是“越艺社的一部分戏迷”,并没有说“在越艺社这个贴吧中出现的言论”,也没有说“越艺社全体戏迷如何”。
    最后,我认为贝勒爷、爱好此道者愿守贫、纯心一片等戏迷可以称为:“越艺社的一部分戏迷”,尽管他们也关注别的贴吧。爱好是越艺社的创始人和前任吧主,纯心一片是越艺社现任吧主,贝勒爷是越艺社七级会员。不能因为爱好在越剧吧的级别比在越艺社高,就说爱好不是越艺社的会员。


    3楼2013-09-09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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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1 04: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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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指出有这样一些人和这样一些言论的存在,绝没有要加以指责、对他们的用心加以揣测或者要求谁去制裁谁,而是旨在告诉煮茗夜话:“只不过双方的根本观点不同,交集比较少而已。”“在他们面前少提或不提他们不喜欢的演员,也是一种尊重。”
      我的发言没有任何恶意的动机。
      3、 我最开始之所以拒绝举证,是因为这些言论都是陈年旧事,有些网友已经许久不上网了,把人家的言论翻出来说事儿,不是我的愿望。而且,实际上社某们对这些言论并不完全陌生,有些还奉为经典。我觉得这只是不同的人对同一段话的理解不同罢了。
      但后来越艺社吧吧主说,作为一个“与芳华越剧团家世渊源的关系,和越艺社吧现任吧主的职责”愿意与我“真心交流”,希望“为王君安老师维护网络利益”(http://tieba.baidu.com/p/2576765174#38516955251l)。而且此事被几位社某不停发酵,我希望通过我的举证让这件事情平息下去。
      最后我再次拒绝举证,是因为已经比较清楚的了解了社某的逻辑,所以不想再浪费时间做无用功。
      从始至终,我要阐述的观点都是希望大家求同存异,和平共处,善意沟通,减少误会。
      现在,我的愿望是希望这件事情以一种理智的方式结束。
      4、我之所以接受这样的处理,首先是尊重一个贴吧的集体决定,其次是因为我确实在这次的发言有错误。错在没有选对说话地点和对象。在我看来,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如果我继续与社某争辩下去,只会再次犯同样的错误。
      5、我在百度越剧吧和王君安吧的致歉贴,是真诚的向这里受到打扰的“朋友们”致歉,与社某无关。


      4楼2013-09-09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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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以上言论谨代表我个人,不代表其他任何人。我在声明中提及的社某,即“越艺社的某些人”,并不代表越艺社全体吧友,越艺社不乏善意的ID和精辟的言论。
        此外,我无法对与此事相关的其他人的评论负责。请大家吸取我的教训,谨言慎行。
        8、由于最近发表了热帖,收到海量回复。不是每一条回复都能看到和一一回复。
        在这里向关心我的朋友们真诚的说一声:感谢!
        向持有“粉丝行为不能让偶像买单”观点的网友们说一句:赞同!
        9、求同存异,和平共处,善意沟通,减少误会。
        每一个网络环境都有善意,也有恶意。每一个人都可能在一些时候犯错误,也可能在另一些时候做出对的判断。
        我敬重知识渊博、懂戏爱戏的人。但是,知识渊博不是一个ID应该受到敬重的充分条件。
        相比于那些为了某种利益、为了把持言论、为了个人的虚荣心的说辞和他们背后的ID,我更喜欢浅显的、没有任何利益驱动的,单纯发自内心的喜欢或者不喜欢。正如在整个文艺复兴和文明发展中,有人会宁可选择做砸到牛顿头上的那个无知的苹果,也不要去做烧死哥白尼的泰斗。
        当然,只要有一个宽容的环境,只要有友好积极的心态,每个人都可以不断进步。
        只要越剧吧不封我的口,我就会继续来玩。


        6楼2013-09-09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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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看来社某已经发现这种逻辑的可笑之处,很好。
          在我看来,此事已经结束。


          21楼2013-09-0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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