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帅啃着桃子(我把小帅以及后来小弟吃的水果都看成了苹果,由此可见多不淡定)开门了,雪哥问小弟在不在,方不方便见一下,小帅很不好意思的说小弟在厕所。我们听到小帅这么说,都笑了,就说算了,我把我的礼物递给了小帅,于是我们转身离去。走了几步,雪哥试探性地很小声地喊了一声:小弟。于是我们停住了脚步,回头,奇迹发生了,房间门打开了,小弟啃着梨出来了!于是我们赶紧折回。接下来的事情我脑子一片空白,完全失忆了,完全是靠老公、禾子以及蓝叶这些目击者帮我回忆的。雪哥告诉他,我们是从河南郑州来的夫妻,他说:谢谢,谢谢。老公说来的时候,在下暴雨,我们到了西安才在车上贴了他的照片……,他说:谢谢,很辛苦,谢谢……。我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傻傻地站着,在老公的提醒下,我把《13》的歌页翻到了小弟那一面,递上笔请小弟签名。小弟接了过去,拿起了笔,说:哇,这个笔太细了,不好签,然后他让小帅回房间帮他拿签字笔,在小帅拿笔的时候,他不小心把歌页弄掉了,还跟我说不好意思,弯腰捡了起来(我一直以为是我捡起来的,打死也不肯承认是他捡的,无奈众口铄金),小弟拿着他专业的签字笔,帮我签了名。没有握手,没有拥抱,没有拍照,我们不忍心再打扰他,跟他告别,叮嘱他早点休息(似乎说话的活儿都与我无关)。回到房间,我才如大梦初醒,拼命的回忆回忆,可老公告诉我,我当时的表现,除了傻,还是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