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为单独,已出台单独二胎,女方广东,无政策,是否能办理二胎?
但现在男方的二胎申请表已盖章批准,女方那边以无政策为由不批,且说让女方户籍迁出,要不罚款。
网上查了一下,如一方出台,户籍不在一起亦可办理,广东拒办是否存在违规?
我该如何处理?是否存在一方出台,户籍不在一起亦可办理的说法?
但现在男方的二胎申请表已盖章批准,女方那边以无政策为由不批,且说让女方户籍迁出,要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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