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充裕的资金、外汇就可以平衡发展。
1949年台湾省人口770万(同年大陆人口5.4亿),不计优惠贷款和国府运台黄金,不计其原本就好于大陆的基础(设施、教育……),美国对台经援和军援总额约为48.64亿美元(见《1949年以来美国给了台湾多少援助?》
http://view.news.qq.com/zt2013/yztw/index.htm)。不计军援和贷款,美国从1950至1965年,对台经济援助共17.85亿,超过1952年台湾GDP总额。不考虑军援的资金替代作用等对经济的促进,仅用经援总额除以1949年人口计算,台湾人均受援232美元;以人口比例计算等于大陆得到1252亿美元,这个金额是欧洲马歇尔计划援助总金额的10倍,或1950年苏联GDP(约1000亿美元)的125%,或美国GDP(2930.7亿美元)的43%,或大陆GDP的5倍!
以上数据不包括美国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贷款和带政治色彩的商业贷款,而这是60年代中期以后美国援外的主要形式。如台湾在1961~1971年先后从国际开发协会、世界银行、亚洲银行、国际银公司、美国进出口银行、欧洲银行团等获得9.5亿美元贷款。70年代“十大建设”、“十二项建设”等更为依重于国外贷款。其中仅“十大建设”就耗资2580亿新台币,折合71.7亿美元(占1971年~1977年的GDP总额近7%),其中外国贷款24.3亿美元(见《蒋经国时期台湾地区经济政策研究》)。郭焕圭、赵复三的《台湾之将来》则提到:截至1982年底,美国等西方国家给予台湾的资金计达20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