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他生理的变化感受到了他心理的变化,那一点邪恶心思也琢磨地透彻:“我说金先生,咱去床上成不?”
他终于笑开,凑上来咬了咬我的耳垂:“不成。”
后来据朴有天的描述,他听着隔壁浴室鸳鸯戏水涛声阵阵,想到自己孤枕在床夜不能寐,不禁暗自问候了我们八辈子祖宗。
第二天朴有天跟我们抱怨的时候,我们假装听不见,我研究我的账本,金在中调试他的麦克。待朴有天自找没趣地走远,我们才抬起头来会心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我们虽身在异地,仍然挂念着原来那座城市里与我们藕断丝连的人。
郑允浩每天一封邮件报告李莯巧的情况,说她哪天笑了,哪天安静地读书,哪天喊了他的名字。我欣慰地几次落泪,哭花了金在中好几件衣服。
金俊秀在一个月后发来一封半陈述半炫耀性质的邮件,说蕾可被他圆满拿下,圆圆已经改口叫妈。我看着这封邮件乐了半天,回信抒发了我对于以前质疑金俊秀的个人魅力所表达的歉意。
算算日子,金在中在这里住了两个月,也唱了两个月。金在中的加盟,不光给我的小旅馆带来了巨额现金流,更是招揽了不少青壮年妇女顾客。他说在小舞台上唱歌比万人面前更加自在,更能让他尽情发挥。更重要的是,他不是为金钱而唱,他是为自己而唱,为我而唱。
他并不擅长说些情话,单是说了这些,已经让我感动地无以复加,一个人跑到沙滩上,对着翻卷的海浪狠抽鼻子。
金在中跟着我出门,迈着闲散的脚步走到我身边,搂着我的肩膀陪我看海。
“你看,这是什么。”他斜着眼睛瞧了我一会儿,拉起我的手,在我掌心放上一枚戒指。
这是我送给他的,我当然记得。这只戒指被我们先后抛弃,最后还是回到了我的手上。
“你还留着,我以为你不想要了。”我注视着这精巧的玩物,欣赏着它散发出的每一缕光泽。
“你知道我当年为什么要把它还给你吗?”
我注视着他的眼睛,等待一个解释。
“因为我期待着你重新帮我带上的那一天。”
我点头,微笑,握紧他的手掌,把那枚戒指轻轻穿过他的无名指。仿佛是专为他定做的一般合适,呼应着天之蓝,海之阔。
他笑了,摩挲着我的手背,细腻的指尖滑过我空荡荡的无名指,可爱地偏了偏头:“我们是不是该在这里添上些什么了?”
“我同意。”我用力点着头,任他的五指穿过我的手掌,与他一起,走向阳光洒满的地方。
海滩上玩耍的孩童,看着眼前一串缠绵交织的脚印,和前方一对双手紧握的男女,眯起了眼,挠了挠头。
有很多词语可以用来形容这个场景——和睦、快乐、神圣、温暖。
啊,他拍了拍脑袋,咧嘴一笑。
还有一个词,他万万不能忘。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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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 以后还有个小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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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薇子的新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