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真有人以为小说里的“我”等于作者啊,《于勒》的主角家庭是莫泊桑笔下典型的法国中下层公务员,天天钱不够花的小市民,他本人小时候天天住大庄园。然后基层公务员天天吃肉是什么很了不起的事么,不说有些人只知道同年代对比完全忽略社会的经济发展阶段问题把农业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强行对比,就算是在我大清一个县衙书吏顿顿有肉吃也很正常吧,孔乙己里的观念普遍认为穿长衫的就该进包房吃肉菜。很多人以为封建社会生活水平低就是全体都低,事实上类似与今天的印度,底层穷的不算人,高种姓/士绅阶级照样能心安理得吃香喝辣。还有人说地主照样不舍得吃肉,那是因为中国队农业社会的印象停留在清末民国王朝末期经济崩溃的时代,底层悲惨到无地的佃农太多以至于一个正常的有地自耕农都会被认为是“地主”,看看那些完全不事生产的地租食利阶级有不舍得吃肉的吗?
而且19世纪上半叶的法国照样存在大量生活在乡村的农民,他们可不一定能有顿顿吃肉的生活水平法国能有这种等级生活水平的人肯定比例上比大清高。写《昆虫记》的法布尔晚年居住在普罗旺斯的乡村进行研究,在他笔下他和他的农民邻居们平时一般也不吃肉而是吃菜豆,当然他认为菜豆比肉还要美味,但也能证明吃肉对于法国的穷人,尤其是在乡村地区未被完全接入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穷人肉类消费并没有那么高。资本主义的伟大之处不是他消灭的贫穷,而是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转之下,最广大的工人和市民阶级虽然说穷人,但也能吃得起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