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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钢笔标价错误问题的解释(个人愚见,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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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网络电商平台兴起,钢笔标价错误问题屡见不鲜,就我所知的就有前两年的400元杜康,60元英雄100等事件。那么这种事件在最终如何处理呢。今天为大家提供一些看法。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7-10 10:35回复
    先说结论,平台明确为要约邀请并且明确提示的可以不用期待了,啥都没有(如亚马逊)。属于要约的(如T宝)商家可以不发货,但对于那些无恶意的要给予差价赔偿(例如凌美2000正常价格为700,而标价为400,那么商家可不发货,但是需要退换价款并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700与400之间的差价),而对于经qq等平台通知标价错误而抢购的,应该也是没有赔偿的。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5-07-10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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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30 05: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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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论证
      首先,应当明确该钢笔是否属于要约。对于T宝、T猫、X鱼等平台,应当给予肯定,因为其有明确的价款、送达时间等意思表示,暗示商家愿意接受约束。然而对于亚马逊等一些平台,其会在“使用条件”中载明网站商品为要约邀请,只有商家发送可以发货的邮件时才构成合同。因此商家可以认定误标价格的商品合同不成立(当然,这属于和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可以以未尽说明义务撤销该格式条款,不过我觉得以亚马逊的公关水平,应该不会让人抓到漏洞)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5-07-10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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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若属于要约,下单时根据“解释先于撤销”原则,此时已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商家是否可按照“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呢?应该是可以的。根据民通意见,重大误解要满足“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这一构成要件,即意思正确形成但在对外表示中发生错误才可以撤销。因此若是商家证明属于纯粹表示错误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但是商家出于营销、吸引流量的目的应当不予撤销。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07-10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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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消费者是否具有“合理信赖”呢?合理信赖并非“重大误解”撤销合同的必备条件,即并不影响合同的撤销,因此,标价错误的钢笔应该是拿不到了,但我们可以通过合理信赖获得一定赔偿,例如凌美2000正常价格为700,而标价为400,那么商家可不发货,但是需要退换价款并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700与400之间的差价。
          然而,合理信赖自身包含“无过失”而不知的要件,因此,自己发现标价错误的人或许可以获得赔偿,但经由qq等平台传播购买的人或许不构成合理信赖。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5-07-1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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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只是理论,电商运营实际上很难加以认定性质,这只是根据法庭案例进行的解释,现实生活中很难达到这种程度。但是,最好的生活方式就是:不要贪图便宜,无得无失,宠辱不惊,才能让我们的玩笔之路保持愉悦V●ᴥ●V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5-07-1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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